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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知识宣传

发布时间:2022-09-21 17:38:28

  FB体育国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卫祖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即我们的国防是全国人民的国防。

  第二,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国的国防不受外国势力的影响,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即我们的国防是独立自主的国防。

  第三,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永远不做超级大国,不搞霸权主义,我们不要任何国家的一寸土地,也不允许任何国家侵占我国的一寸土地。即我们的国防是积极防御的自卫型国防。

  《国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民兵组成。

  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我国有关军事法律有《国防法》《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兵役法》《现役军官法》《预备役军官法》等。

  国防政策,是根据国家的体制、经济基础、地理环境、国防关系等情况,对国家武装力量的建设和使用以及与国防有关的其他方面活动制定的准则。 我国的国防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总政策,其基本思想是:国家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的防御战略,坚持全民自卫原则;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具体讲,就是加强必要的国防力量建设,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争取和平稳定的国防环境,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坚持和平自主的防卫原则,永远不搞侵略扩张,在外交上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各国友好合作,不依附任何大国,不同他们结盟。

  第一、坚持在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下行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必须与国力相适应,在经济振兴中发展,在服从大局中加强,这是和平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第二、坚持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相结合。这是党中央为我国国防建设制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指导方针。常备军和国防后备力量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常备军的精干,有赖于后备力量的强大;后备力量的强大又需要常备军的发展和建设水平的提高。

  是指通过对全体公民进行一定的战争观、观、利益观以及国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